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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為民主開放的社會,病人自主意識、尊嚴死與善終法制已在臺灣討論多年。當人邁入臨終時,病人死亡自主方式選擇區分為積極與消極二類。臺灣自2000年起,已針對病人消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進行法制化。美國迄今已有10個法域,完成病人積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中醫療協助死亡的立法;臺灣亦於2019年11月1日完成「尊嚴善終法(草案)」立法院一讀程序。 臺、美立法背景有異,文化價值與醫療保險制度皆不同,本書立基於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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