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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七一年美國大聯盟的選秀會上,奧克拉荷馬州第一位被選中的新秀隆恩‧威廉森,和奧克蘭運動家隊簽約,就此告別家鄉小鎮埃達,踏上大聯盟職棒的征途。但六年後,他卻因手傷和嗜酒、嗑藥、女色等惡習而落魄返鄉;職棒夢碎,也開始有了精神疾病的症狀。一九八二年,埃達一名二十一歲的雞尾酒女侍黛博拉‧蘇‧卡特遭到姦殺,案發五年,埃達警方一直未能破案。不過,他們卻把嫌犯的矛頭指向隆恩‧威廉森和他的朋友丹尼斯‧佛瑞?;至於原因,始終如謎。兩人在一九八七年終於被捕,以死刑謀殺罪起訴。由於沒有實證,檢方僅以垃圾科學和監所抓耙仔、人犯的證詞為本,兩人被判有罪。丹尼斯‧佛瑞?處以終身監禁,隆恩‧威廉森被判死刑。十二年後,一九九九年的DNA比對才還兩人清白。隆恩‧威廉森卻在出獄五年後去世……這是約翰‧葛里遜寫的第一本非小說,探討美國小鎮的司法嚴重歪曲的實況,是他所有作品裡最為特出的一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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